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
已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买卖等需要转让交易的。
概述
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由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连同省财政厅、住建厅、税务局、省人行、省电力公司、省广电网络集团等职能部门办理的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税费缴纳、水表户名过户、电表过户、天然气户名过户、广电网络账号过户、公积金提取等8个“单事项”集合成为“高效办成一件事”套餐。
申请条件
1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买卖导致权属发生转移。
2 未涉及抵押、司法查封、行政限制。
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由其监护人前往线下窗口咨询办理。
4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涉及政策性住房的,请前往线下窗口咨询办理。
享受待遇
办结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申请说明
申请人线上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闽政通APP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办理,线下可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
1、低压居民供用电协议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二手房(存量房)买卖合同
4、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流程
申请人实名登录省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主题,点击立即办理。——查看办事指南,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 进入材料上传页面,依次上传申报材料,核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可通过用户中心“我的办件”查看办件状态为完成。
常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