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我市重点公共工程的跟踪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审计行为,强化重点公共工程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澳门皇冠:结合实际,针对重点建设项目点多面广现状,按照“全覆盖、全过程、靠前跟踪”要求,着力推动审计关键环节关口前移,制定印发《澳门皇冠:重点公共工程跟踪审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澳门皇冠: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重点公共工程建设的工作要求,通过重点公共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揭示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发出预警、提出建议、防范风险,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保障资金安全、规范建设秩序、提升投资效益的重要作用。
三、工作进展
2025年6月,澳门皇冠:审计局起草了《澳门皇冠:重点公共工程跟踪审计暂行规定》。6月26日,暂行规定向市发改、财政等14个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并修改,同时委托福建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进行合法性审查;7月15日、7月30日向市直有关部门进行第二次、第三次征求意见。2025年7月30日至8月8日期间,通过澳门皇冠: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8月13日通过澳门皇冠: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审计局根据讨论意见和合法性审核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暂行规定(送审稿)》。9月19日经澳门皇冠: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实施期限
《暂行规定》自2025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9日,由澳门皇冠:审计局负责解释。
五、主要内容
暂行规定主要分七部分,具体为:
第一部分:跟踪审计目标和范围,包括跟踪审计目标和重点公共工程项目范围界定等方面。重点公共工程主要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点公共工程项目。
第二部分:跟踪审计项目管理,包括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制定及做好不同年度之间审计项目计划的有效衔接。
第三部分:跟踪审计重点内容,重点关注工程项目前期、实施、竣工交付等阶段,对项目建设程序、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征地拆迁、招标投标、项目建设管理、工程造价管理、财务竣工决算等环节开展跟踪审计,具体包括11方面重点内容。
第四部分:审计机关职责,包括审计机关依法行使的5条职责、应当下达审计决定的6项具体情形和应当办理审计移送的8项具体情形。同时,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当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得参与工程建设决策等管理活动。
第五部分: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单位职责,主要规定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单位应当依法配合支持审计机关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提供包括电子数据在内的审计资料、执行审计决定及相关罚则。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主要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依法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聘用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并健全管控制度,所需经费由财政保障。
第七部分:附则,主要包括解释机关和生效日期等。
六、注意事项
跟踪审计十一项重点内容,可以全面实施审计,也可以选择若干项实施审计。
七、关键词诠释
重点公共工程: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点公共工程项目。
重点公共工程跟踪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重点公共工程自立项批准至竣工验收结算过程中的重点环节,进行动态和持续的审计监督行为。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澳门皇冠:审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8638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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